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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看点!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 2023-02-02 07:06:29

证券代码:600648  证券简称:外高桥  公告编号:2023-003

900912              外高B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座一楼展示中心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0日

至2023年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0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 月30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11、12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2月2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

第13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8月17日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浦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2月16日  9:30-16:00。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关键词: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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